政府引导基金的“浙江经验”——访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8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刘明中  浏览量:1,003

浙江省是政府产业基金起步相对较早、运作相对较好的省份之一。其基金运作有哪些亮点?取得了怎样的效果?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

市场化运作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达到1331亿元,已到位资金759亿元。”徐宇宁介绍说,浙江省级政府产业基金坚持突出市场化,突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良好结合。 

首先,参股基金的筛选流程体现市场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投资意向,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推荐投资项目,并委派代表参加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但不介入具体的项目洽谈和尽职调查,充分发挥基金专业管理团队的独立作用。

其次,基金投资运作机制体现市场化,政府产业基金对外投资坚持“参股不控股”,并通过协议(章程)对参股子基金的投资方向、省内比例、收益分配、禁止性条款进行约定,依法依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

最后,费用和收益分配体现市场化,参股基金按照市场价格向基金管理团队支付管理费;省产业基金、市县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均按照“同股同权”的市场化原则约定分配收益。

无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浙江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初步形成了基金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基金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省级产业基金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与市县政府开展合作,积极带动市县组建政府产业基金,推动市县层面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宜的基金规模、设立方式和运作模式。同时,鼓励各地创新基金运作和管理模式,推动地方龙头企业和核心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为吸引更广泛的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到浙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浙江省还将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为私募投资机构落地提供精准服务。目前,杭州市上城区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宁波市梅山海洋金融小镇、嘉兴市南湖基金小镇等金融特色小镇主打基金业态,已在业内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

助力创业创新 推动重大战略实施 

近年来,浙江省级政府产业基金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基金已经成为创业创新的‘引导者’、推动政府重大战略实施的‘排头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基金还是推动特色小镇建设的‘先行者’,吸引高端要素资源的‘桥头堡’。”徐宇宁的话语中充满着自豪。

杭州嘉楠耘智信息科技公司是一家芯片自主研发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创业初期获得水木泽华基金250万元投入后引入杭州,基金在政策支持和项目申报、资源合作等方面给予对接和指导,使公司快速成长。2016年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大赛第三名”,2017年获“人工智能标杆企业”称号。该公司已于2017年4月进行股改,准备申报IPO。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各级政府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的子基金累计投资实体企业项目4002个,撬动社会资本9102亿元,主要投向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健康等八大万亿产业,助长经济“新动能”,其中,信息经济2998亿元,占39%;高端装备制造1918亿元,占25%;健康产业928亿元,占12%。 

截至2017年底,各级政府产业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投资和直接投资,共投资特色小镇实体企业项目82个,政府产业基金投资4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174亿元。

规范运作:基金发展的“生命线” 

“从第一只基金建立开始,我们就把规范运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徐宇宁对此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首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基金主要采取“母基金”模式开展运作,通过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以及上下级政府之间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多种形式的子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

其次,严格禁止政府引导基金参与“明股实债”及兜底。制定出台一系列基金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产业基金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同时规定不得从事抵押、担保、金融衍生品等业务。为更好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办法规定政府可通过适当让利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合作,更多投向实体经济。

省级政府产业基金、市县政府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在合作组建产业基金时,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开展投资运作,有效避免“明股实债”及收益兜底等不规范行为。同时,财政部门加大对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

最后,加强投后管理。徐宇宁告诉记者,为给市县政府产业基金起到引导示范作用,省级政府产业基金带头完善了基金投后管理、区域基金运作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自主研发投后管理信息系统,持续跟踪基金运作动态,推进投后管理“制度化、痕迹化、信息化”,有效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重大风险。结合省级政府产业基金运作实际,探索建立区域基金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为开展考核评价提供基础支撑。

“健全退出机制能有效地激活基金的生命力。”徐宇宁介绍说,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政府产业基金投资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产业基金退出的相关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退出和合理让利机制,保护各类出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探索机制创新 稳步推动发展 

在谈到下一步的打算时,徐宇宁告诉记者,一要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投资项目的投前论证和投后管理,规范政府产业基金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出台绩效考评办法,用“算大账”的思维对政府产业基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

二要探索组建政府主题基金。为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开展“投资顾问”服务,探索组建特色小镇、凤凰行动、军民融合、航空产业、先进制造等方面的“政府主题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围绕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开展投资。按照简化、分类、定策的思路,探索组建“定向基金”,重点与优质投资机构形成合力,通过结构化设计、一事一议确定配套支持政策等方式,为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项目提供投资解决方案,推动项目落地。

三要强化基金发展人才支撑。积极引进和培育优秀的基金管理机构及专业人才,加快提升政府产业基金管理运作水平。鼓励政府产业基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作,提高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以此解决人才瓶颈和机制障碍。

四要多方联动加快基金投资。建立投资基金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改革实验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之间,搭建产业投资基金与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打通资本和项目之间的通道,加快基金投资落地。建立政府产业基金与省级各类金融机构、省属国有企业金融板块的长期性、市场化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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